服务标准
以上行程、航班如有变更不另行通知,境外接待社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,有权作出适应调整。
具体景点的游览顺序,以当地导游安排为准!行程部分图片来自网络,仅供参考!
参考《旅游法》条款,并考虑到东南亚的热带地理气候和语言的特殊性,详细斟酌健康和安全问题,我社不建议65岁以上老人及孕妇参团。不接受70周岁以上老人及孕妇参团。凡60-70岁游客参团,需满足以下条件我社方可接待:
1、参团游客需提供医院三月内出具的《健康证明》;
2、需有60岁以下18岁以上亲属同行;
3、参团游客及组团社需签署《免责书》一份(标准格式附后),免责书游客客人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并由组团社盖章确认。18周岁以下小孩必须与由家长陪同出游。所有旅行者参团时请如实告知旅行社身体状况,患病旅行者和孕妇不得参团,由此引发的问题由旅行者自已承担。注:18周岁以下未成年以及65-75周岁老人的旅游意外险最高理赔10万,75周岁以上老人旅游意外险最高理赔5万。
签证注意事项:
1、护照有效期达6个月以上并有6页以上空白签证页(日期以归国当日计算),近三个月内拍摄的2张2寸白底彩照。
2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与父母同去,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及户口本整本复印件;与父母一方去的,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、户口本整本复印件,不同行家长委托书;父母未能同去委托他人带去的,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、户口本整本复印件、父母双方委托书。
3、港澳台人士请自备出国境所需的证件(如回乡证或其他出入境时使用之有效证件)、签证及有效签注。
4、外籍人士请自备出国证件及有效签证,并自备出入中国的多次有效签证。
5、我司代为办理前往目的国签证,签证获批与否取决于目的国领事馆。
6、获得签证只是进入前往目的国的前提条件,如被拒绝入境,与旅行社无关,我司将尽力协助申请人回国,费用由申请人自付。
7、若游客自备好第三国签证,且无出入境记录的,造成将要前往目的地国家无法出入境的,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客人自己负责。
取消规则:
1、预订日起止行程开始前15日,若取消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30%;
2、行程开始前15日-7日,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70%;
3、行程开始前7日-出发当日,收取旅游费用全额损失;
4、机票下定金后取消,定金无法退还;机票已开票后取消,机票全损。
因为公司采购之地接社对我社取消采购有时间限制,敬请理解!
费用包含:
1、酒店:行程表上所列1晚五星波德申酒店+3晚当地四星酒店(以两位成人共用一房为原则)
2、膳食:含4早4个正餐,(境外团队用餐以中式餐饮为主,各地也会安排一些当地的风味餐。团餐以吃饱为主,但口味未必完全合乎理想,敬请游客见谅。安排自助餐时,请注意节约,吃多少拿多少,切勿浪费。)
3、交通:采用专车,及行程内所列之各种交通工具。
4、门票:行程表内所列各项游览项目及第一门票。
5、机票:全程国际机票、机场税、保安税、燃油附加费;
6、导游:全程领队、当地导游服务;(境外各段导游按固定标准接待,在讲解景点时一般采取“集中讲解、分散活动”的原则。各国导游大部分都尽忠职守,但由于东南亚各国国民素质不尽相同,导游员的文化素质修养亦参差不齐,讲解内容和思想上很容易与我们的想象有出入,这是很容易理解的。因此,若有部分导游表现不尽人意或较差,请团友多加包涵,并请立即给领队或组团社反映情况。)
7、保险:旅行社责任险;旅游意外人身伤害险30元/人(最高赔付金额41万元、准确赔付金额以保险公司鉴定批复为准,我司强烈建议客人自行购买,我社可代购、客人已知晓!)
费用不含:
1、当地酒店单人房间差;
3、酒类、汽水、洗衣、电报、电话及其他一切私人性质之费用;
4、因罢工、台风、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,交通延阻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;
5、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;
6、如因游客滞留境外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;
7、出发地至厦门机场往返交通费用。
8、不含旅游者因违约、自身过失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。
9、不含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,例如特种门票、商家经营的水上活动项目、各种特色表演秀等。
10、不含航空公司临时上涨的机票价格、燃油附加费。
11、不含根据国际惯例需支付的服务人员小费。
12、全程马来西亚酒店税全程35元人民币左右
13、马来西亚签证费杂费400元
14、行程内推荐自费项目(费用450元/人),若参加自费需要额外付费用。
15、2-12岁小孩不占床成人基础上+400,12-18岁小孩必须占床成人基础上+1200元。
16、老人:1960年起只看年份不看月份,若超过则补齐老人附加费400元。
17、单房差:1200元
重要通知:马来西亚将从2017年9月1号开始向外国征收旅游税,外国游客入住马来西亚国内任何酒店每房每晚会被征收10林吉特(约合15.6人民币)的旅游税。